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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铁路卫生学校“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5-24

四川省“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由省教育厅与有关部委共同主办,设有校级、省级、全国决赛三级赛事,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学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为激励我校学生积极参与该项赛事,力争取得好成绩,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大赛总体要求

“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由教育部重点打造、覆盖全国中职以上学校和师生的最大规模双创大赛,其参赛成果已被教育部门列入多项考核指标,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情况将作为学校考核评估、项目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学校鼓励全体师生响应国家号召,积极参加本次“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不断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二、组织机构

(一)为加强对本次大赛的领导,确保比赛和活动高效、高质量地开展,大赛设立由校领导、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组委会,成员如下:

组 长:谭崇杭、戴晓雪

副组长:徐小东、李勇、唐宏彬、宋健、杨珩

组 员:胡跃飞、张程、王冬梅、熊英、徐小晴、王林莎、冯伯阳、李昕、邹亮

(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科,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宣传推广、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学生科与招生就业办、教务科、科教科配合,负责学生的动员宣传与报名及创新指导老师遴选,教务科、科教科负责动员并组织教师给予项目团队创新创业指导,招生就业办负责学生创业指导。

三、参赛组别

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学生。

(二)创业组。参赛项目在2019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2019年4月—6月)。各班要积极鼓励在校生尤其是毕业5年以内毕业生参加创新创业项目比赛,并组织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二)校级初赛(2019年6月—8月上旬)。学校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全校范围上报项目进行评审。参赛选手须提交项目计划书,应明确表述项目的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商业性方面的设计和思考重点。通过专家评审确定进入省级复赛的项目。

(三)省级复赛(2019年8月中旬)。2019年8月10日前,学校在国赛报名平台上点击“推荐进入省赛”按钮提交拟参加省级复赛项目,并组织拟进入省级复赛的项目团队将项目计划书等资料上传省级复赛评审专用平台(平台使用另行通知)。8月中旬,国家大赛组委会进行网络评审。

(四)省级决赛(2019年8月下旬)。2019年8月26日-27日在成都理工大学举行,现场答辩团队展示时间和答辩时间参照国赛标准。

(五)全国决赛(2019年8月下旬)。在今年和去年评选出的省级金奖项目中(去年已获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除外),按照国赛组委会分配名额,通过现场项目展示及答辩、投资人面谈等环节决出参加全国总决赛团队,教育厅负责组织赛前训练营。

六、奖励办法

(一)校级大赛设金奖5个、银奖10个、铜奖25个,优秀奖若干,学校将对获奖团队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并根据省赛名额,安排名先后推荐参加省赛。

(二)省级复赛获奖团队的学生,依据相关规定在高职单招及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省赛获奖团队由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

(三)省级复赛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学校结合实际给予相应工作量认定,并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四)对获奖团队所涉项目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协助学生创业企业落户地方,争取地方的扶持资金。选择在成华区落地孵化的团队项目,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五)省级复赛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排序第一),可按照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牵头申报省级教改项目(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申报名额单列,不占学校分配名额,同时该获奖项目亦可作为教改结题的重要成果。获国赛金、银奖项目的指导教师(排序第一),可牵头申报省级重点教改项目。

(六)国家总决赛获得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可按照四川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牵头申报相应等级省级教学成果奖(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申报名额单列,在评审中给予倾斜。

七、其他

本办法由学校第五届“互联网+”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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