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
教基二〔20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立德树人的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提升综合育人水平,更好地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重大意义。立德树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核心所在,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本质要求。课程是教育思想、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的主要载体,集中体现国家意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深化课程改革,整体构建符合教育规律、体现时代特征、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健全综合协调、充满活力的育人体制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提高国民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行动,是适应教育内涵发展、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于全面提高育人水平,让每个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具有重要意义。
(二)新时期课程改革在立德树人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世纪以来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发布实施以来,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推动课程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得到普遍认同。符合素质教育和时代要求的课程教材体系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深化,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与启发、讨论、参与的教学方式不断推广,育人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科学多元的评价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课程改革为进一步推动立德树人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课程改革面临新的挑战。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信息网络技术突飞猛进,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学生成长环境发生深刻变化。青少年学生思想意识更加自主,价值追求更加多样,个性特点更加鲜明。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人才强国战略深入实施,时代和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国民的综合素质,培养创新人才。这些变化和需求对课程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当前,高校和中小学课程改革从总体上看,整体规划、协同推进不够,与立德树人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重智轻德,单纯追求分数和升学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较为薄弱;高校、中小学课程目标有机衔接不够,部分学科内容交叉重复,课程教材的系统性、适宜性不强;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考试招生、评价制度不配套,制约着教学改革的全面推进;教师育人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课程资源开发利用不足,支撑保障课程改革的机制不健全。这些困难和问题直接影响着立德树人的效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切实加以解决。
二、准确把握全面深化课程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要立足中国国情,具有世界眼光,面向全体学生,促进人人成才。
(二)基本原则。坚持系统设计,整体规划育人各个环节的改革,整合利用各种资源,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实现全科育人、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坚持重点突破,聚焦课程改革的关键领域和主要环节,针对制约课程改革的体制机制障碍,集中攻关,重点推进。坚持继承创新,注重课程改革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适应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新要求,积极开拓,大胆试验。
(三)工作目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着力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的身心、良好的审美情趣,努力使学生具有中华文化底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国际视野,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基本建成高校、中小学各学段上下贯通、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科学合理的课程教材体系;基本确立教育教学主要环节相互配套、协调一致的人才培养体制;基本形成多方参与、齐心协力、互相配合的育人工作格局。
(四)主要任务。
1.统筹小学、初中、高中、本专科、研究生等学段(包括职业院校)。进一步明确各学段各自教育功能定位,理顺各学段的育人目标,使其依次递进、有序过渡。要避免有的学科客观存在的一些内容脱节、交叉、错位的现象,充分体现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
2.统筹各学科,特别是德育、语文、历史、体育、艺术等学科。充分发挥人文学科的独特育人优势,进一步提升数学、科学、技术等课程的育人价值。同时加强学科间的相互配合,发挥综合育人功能,不断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统筹课标、教材、教学、评价、考试等环节。全面发挥课程标准的统领作用,协同推进教材编写、教学实施、评价方式、考试命题等各环节的改革,使其有效配合,相互促进。
4.统筹一线教师、管理干部、教研人员、专家学者、社会人士等力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明确各支力量在教书育人、服务保障、教学指导、研究引领、参与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围绕育人目标,协调各支力量,形成育人合力。
5.统筹课堂、校园、社团、家庭、社会等阵地。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建设和社团组织活动的密切联系,促进家校合作,广泛利用社会资源,科学设计和安排课内外、校内外活动,营造协调一致的良好育人环境。
三、着力推进关键领域和主要环节改革
(一)研究制订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要根据学生的成长规律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把对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总体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关内容具体化、细化,深入回答“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教育部将组织研究提出各学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明确学生应具备的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突出强调个人修养、社会关爱、家国情怀,更加注重自主发展、合作参与、创新实践。研究制订中小学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和高等学校相关学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根据核心素养体系,明确学生完成不同学段、不同年级、不同学科学习内容后应该达到的程度要求,指导教师准确把握教学的深度和广度,使考试评价更加准确反映人才培养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出发,把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要求落实到各学科教学中。
(二)修订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依据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学段、各学科具体的育人目标和任务,完善高校和中小学课程教学有关标准。要增强思想性,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全面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体现民族特点,培养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增强科学性,客观反映人类探索自然和社会发展的规律,确保课程内容严谨准确。要增强时代性,充分体现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根据社会发展新变化、科技进步新成果,及时更新教学内容。要增强适宜性,各学科的学习内容要符合学生不同发展阶段的年龄特征,紧密联系学生生活经验。要增强可操作性,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充实学业质量要求,对教学实施、考试评价提出具体建议。要增强整体性,强化各学段、相关学科纵向有效衔接和横向协调配合。
教育部将在总体设计的基础上,先行启动普通高中课程修订工作。合理确定必修、选修课时比例,打牢学生终身发展的基础,增加学生选择学习的机会,满足持续发展、个性发展需要。坚持知行统一原则,加强职业体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课程。进一步精选课程内容,科学确定课程容量和难度。制订(修订)中等职业学校相关课程教学大纲,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高等学校要完善相关课程,加强学生就业创业教育。研究提出高等学校相关教材编写、修订和使用意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依据修订后的基础教育国家课程方案,调整完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
(三)编写、修订高校和中小学相关学科教材。教材编写、修订要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等要求,加强各学段教材上下衔接、横向配合。要优化教材内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写入德育等相关学科教材中,渗透到其他学科教材中。进一步提炼和精选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必备的、最基本的知识内容,做到容量适当,难易适度,避免内容偏多、偏深。要创新呈现形式,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密切联系学生生活经验,设计教材内容的呈现和编排方式,使之更加生动、新颖、活泼,增强对学生的吸引力。
教育部将组织编写、修订中小学德育、语文、历史等学科教材;组织编写、修订中等职业学校相关课程教材;用好已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规划教材并及时修订完善,同时编好、修订工程规划教材以外的大学相关教材。各地要结合育人工作实际,开发完善地方课程教材。
(四)改进学科教学的育人功能。全面落实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各地要组织开展育人思想和方法研讨活动,将教育教学的行为统一到育人目标上来。要在发挥各学科独特育人功能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学科间综合育人功能,开展跨学科主题教育教学活动,将相关学科的教育内容有机整合,提高学生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教学方式,适应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强化教学的实践育人功能,确保实践活动占有一定课时或学分。实施“实践育人共同体建设计划”,建立一批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基地,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养成作用,引导学生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中升华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理解。中小学要探索把课堂教学与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途径和方法。高校要把实践教学纳入学校教学计划,摆在人才培养的重要位置。职业院校要不断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协同育人。要将“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要求融入到相关学科日常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养成劳动习惯、坚定爱国信念,将个人成长成才与投身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紧密相连。各地要启动实施一批教学改革项目,激发学校和教师创新育人方式方法。
(五)加强考试招生和评价的育人导向。加快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注重综合考查学生发展情况,引导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科学选拔人才。各级考试命题机构要严格以国家课程标准和国家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组织中、高考命题,评估命题质量,保证考试的导向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建立考试命题人员资格制度,命题人员应熟悉中小学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实际以及学校招生要求,充分发挥课程标准研制人员在中、高考命题中的作用。加强发展性评价,发挥评价促进学生成长、教师发展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各地要组织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鼓励学校积极探索,完善科学多元的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将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学生的精神追求,外化为实实在在的自觉行动。将学生体育课和艺术课学习状况纳入考试招生和评价体系中,促进学生提高身心健康水平和审美素养。
(六)强化教师育人能力培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融入教师职前培养和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教师教育院校要创新教师培养模式,着力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增强育人能力。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新修订的课程标准,以提升师德修养、育人意识和能力为目的,组织开展教师培训与研修。建立以课程标准研制专家、教材编写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等组成的教师培训团队。研究设计基于新课程标准的培训与研修课程,开发优质资源。各级教师培训与研修要在以本学科为主的基础上,适当兼顾相关学科基本内容。开展校长专项培训与研修,提高校长统筹学校各项育人活动的能力。充分发挥校本教研、区域教研、联片教研、网络教研等多种教研形式在提升教师育人能力中的作用。
(七)完善各方参与的育人机制。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学指导专业组织,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共同参与教学研究与指导。创新管理机制,支持和鼓励学校聘用社会专业人士担任兼职教师或来校挂职。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推动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树立良好家风,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形成家校育人合力。联合宣传思想、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营造学校与社会合力育人的良好氛围。
(八)实施研究基地建设计划。教育部建立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集聚和培育专业团队,进行长期研究。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的特点,就学习内容遴选、学习程度要求等问题开展基础研究;面向教学一线,就推进学科课程实施及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等开展应用研究;跟踪国外课程改革的最新动态,就学习、借鉴国际经验,开展中外课程教材比较研究;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方式方法、有效途径、实施成效等,开展专题研究。研究基地要选择一批中小学作为学科教学研究实验学校。鼓励各地建立相应研究平台和实验基地。各地要加强教研机构建设,改革教研机制,创新教研方式,充分整合一线教师、教研员、专家学者等力量,开展教育教学实践研究,为学校和教师提供专业服务和指导。
(九)整合和利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采取多种方式,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加快推进边远贫困地区小学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建设。大力开发与课程教材配套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一批高校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各地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学校、科研院所、社会机构等开发服务于学生的优质教育资源。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整合区域内各种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共享平台。加强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展演交流,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开发和应用。加强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和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资源的育人功能。学校要探索利用科技馆、博物馆等社会公共资源进行育人的有效途径。
(十)加强课程实施管理。各地和学校要全面落实基础教育国家课程方案,要将综合实践活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开设情况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做好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规范管理和分类指导。进一步落实学校在教学进度安排、教学方式运用和教学评价实施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指导学生学会选择课程,做好生涯规划。教育部建立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定期对课程实施和教材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修改完善课程标准和教材。各地要根据监测结果,加强和改进课程实施工作。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要按照人才培养目标,落实课程要求,确保教学效果。
四、切实加强课程改革的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教育部将健全课程教材工作管理机制,整合课程、教材、教学等各类专家组织,充分发挥专业力量的作用,统筹协调高校和中小学课程建设。各地和学校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制订全面深化课程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的具体任务和政策措施。教育部将对各地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指导。加强对课程实施状况的督导,将其纳入学校督导评估范畴,定期发布督导报告。加强督导问责,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条件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各级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加强对课程改革工作的条件保障。要把教师实施课程能力培训作为“国培计划”等各级教师培训的重点。要根据职责任务,在经费、人员以及信息技术手段等方面为课程改革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健全激励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充分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投身课程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教育部和各地定期开展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和教学名师评选,将研究和破解课程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的成果作为评选的重要内容。总结推广课程改革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把课程改革中重大研究任务列入教育部和地方有关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鼓励专家学者积极参与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承担单位要将项目成果作为重要科研成果予以承认,对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优秀成果给予奖励。把课程改革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考核范围。
教育部
201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