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血的教训警示我们,公共安全绝非小事,必须坚持安全发展,扎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堵塞各类安全漏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4. 重特大突发事件,不论是自然灾害还是责任事故,其中都不同程度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法规标准不健全、安全监管执法不严格、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安全基础薄弱、应急救援能力不强等问题。
45. 必须坚定不移保障安全发展,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要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
46. 必须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举一反三,在标准制定、体制机制上认真考虑如何改革和完善。
47. 必须强化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加快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基层监管力量,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48. 必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9. 必须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针对城市建设、危旧房屋、玻璃幕墙、渣土堆场、尾矿库、燃气管线、地下管廊等重点隐患和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以及游乐、“跨年夜”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坚决做好安全防范,特别是要严防踩踏事故发生。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50. 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对待,守土有责,敢于担当,完善体制,严格监管,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
51. 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牛鼻子”来抓,在煤矿、危化品、道路运输等方面抓紧规划实施一批生命防护工程,积极研发应用一批先进安防技术,切实提高安全发展水平。
52. 要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要完善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安全准入关。
53. 要加强城市运行管理,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加强源头治理。要加强城乡安全风险辨识,全面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普查,防止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的发生。
——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对加强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54. 要改革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制,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实效。
——2016年7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150次会议上的讲话
55.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做好抗击特大洪水准备,防止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力争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56. 切实落实防汛抗洪责任制。责任重于泰山。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敢于担当,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强化责任,形成合力,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防汛,加强薄弱环节防范。要统筹做好抢险队伍、群众转移安置、物料等组织落实工作。对工作失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责。
57. 科学精准预测预报。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强雨情水情监测预报预警,加强汛情、灾情分析研判,强化应急值守和会商分析,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把握防汛抗洪主动权。要落实好群测群防机制和措施。要精准开展洪水调度,最大限度发挥水利工程防灾减灾效益。
58. 突出防御重点。要确保大江大河重要堤防、大中型水库、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洪安全,努力减轻中小河流、山洪灾害、城市内涝和台风灾害损失。要针对江河圩堤洪水浸泡时间长、险情增加的情况,落实防汛巡查制度,加大查险排险力度。要加强薄弱地段、险工险段的重点防守,坚决避免大江大河发生溃口性重大险情。要全力做好南水北调、西气东输、重要铁路等重大设施防汛抢险相关工作。
59. 全力保障人员安全。要及时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抓紧转移可能运用的蓄滞洪区、低洼危险地区、可能淹没区内人员,做好人员避险安置工作,特别是要落实好孤寡老人、留守儿童转移避险措施。山洪、泥石流灾害已成为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灾害形态,要加强应急值守,采取巡查、巡测等多种手段,落实基层岗位责任,严密防范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要强化对工矿企业、旅游景区、农家乐等人员聚集区的防汛安全管理,提前转移受威胁群众。要真诚关心和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60. 强化军民联防联动机制。要组织受灾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加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筑牢防灾救灾的铜墙铁壁。要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中的突击队作用。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加强同地方的协调配合,有关地方和部门要为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提供保障。
61. 抓紧谋划灾后水利建设。要认真总结近年来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中暴露出的突出薄弱环节,加快城市地下管廊和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提升防汛抗洪和减灾救灾能力。要尽快恢复水毁工程,做好恢复生产和恢复重建的规划安排和工作准备。
62.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从防汛责任落实、监测预报预警、避险撤离转移、防洪工程调度、山洪灾害防御、城市防洪排涝、险情巡查抢护、部门协调配合等方面强化防汛抗洪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坚强领导作用,各级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广大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同重大自然灾害的斗争中经受住考验。
63. 要加强对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第一线涌现出来的英雄模范和先进典型,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和嘉奖,弘扬正能量,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把各项工作做好,确保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2016年7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专门就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发表重要讲话
64. 同自然灾害抗争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课题。要更加自觉地处理好人和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不断从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实践中总结经验,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提高全民防灾抗灾意识,全面提高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65. 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66. 防灾减灾救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体现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67.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完善法律法规、推进重大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和风险防范能力建设、提高城市建筑和基础设施抗灾能力、提高农村住房设防水平和抗灾能力、加大灾害管理培训力度、建立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等方面进行努力。
68. 要把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作为重大任务,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绷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这根弦,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69. 要加强雨情水情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坚持军民联防联动,全力保障人员安全,保证大中型水库运行安全。
70. 要加强灾区群众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做好灾区卫生防疫。要做好失踪失联人员搜救,加强受伤人员救治,妥善处置死亡人员善后事宜。要做好恢复重建规划安排和工作准备,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针对薄弱环节健全增强防汛抗洪能力的具体措施。
——2016年7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唐山市调研考察时发表重要讲话
71. 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努力减少公共安全事件对人民生命健康的威胁。
——2016年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
72. 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关键是要作出制度性安排,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解决好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3. 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必须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
74. 要强化灾害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健全统筹协调体制,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全面提高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上的讲话
75.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贯彻安全发展理念,甘于奉献、扎实工作,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作出了重要贡献。
76.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77.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水平,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6年10月31日,习近平对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表彰大会作出重要指示
78. 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国务院要组织各地区各部门举一反三,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堵塞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016年1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丰城发电厂特别重大事故作出重要指示